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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企业申报高新需满足什么条件-凯发网

发布时间: 2023-11-04



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流程

(一)企业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本通知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二)企业注册登记

未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登录平台注册过的企业,需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单位用户信法人)注册和实名认证,并妥善保管企业用户名(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

已注册过的企业,如企业注册信息发生变化,需在申报前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企业信息修改完善。忘记密码的企业,可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的“用户登陆”界面点击“忘记密码?”,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密码找回操作。

(三)企业网上申报

企业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界面下,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申报书封皮中认定机构统一选择“省高企认定办”),上传必要附件(重点上传企业注册登记、知识产权、职工和科技人员、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等系统要求的证明文件》后,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受理机构(市地科技局)。

企业认定高企可以选择告知承诺方式或非告知承诺方式申请。企业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可参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附件4文件执行。企业选择非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应当按规定提供有关事项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企业填写的申报书信息、上传的附件及作出的承诺必须真实有效,否则视为企业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存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自动丧失申报资格。

(四)纸质材料报送

纸质申报资料由申请书和附件资料构成。企业通过网络系统生成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连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纸质申报材料装订顺序及要求见附件5)。

企业须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一份正本,正本为申报书及附件加盖企业公章、专项审计报告为原件)、电子版《上报企业信息表》(附件6),报送至所属市(地)科技局(凯发官方首页的联系方式见附件7)。企业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还,请自备存档。

1、中国境内企业,申请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满 365 天);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技术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①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5000 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5%;

②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 万元至 2 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③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2 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 60%以上;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备注:“当年”、“*近一年”和“近一年”都是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企业申报前的连续3个会计年度(不含申报年);“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指申请前的365天之内(含申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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